信阳工程职业学院

211 | 985 | 双一流 | 综合
河南省 高职(专科) 省重点 民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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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

2026-05-15 14:16:46      分享至: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规范学校招生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6〕1号)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学〔2026〕95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学校全称:信阳工程职业学院。

第三条 办学类型: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。

第四条 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。

第五条 学校办学地址:信阳市固始县学院路1号。

第六条 学校概况:学校是2024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在教育部备案的民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。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有智能机电技术、工业机器人技术、无人机应用技术、智能制造装备技术、云计算技术应用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、数字媒体技术、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、汽车电子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风力发电工程技术、纺织机电技术、现代纺织技术、服装设计与工艺、纺织品检验与贸易、跨境电子商务、歌舞表演、康复工程技术和人物形象设计等20个专业。

第七条 毕业颁证: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。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符合毕业条件者,颁发相应学历证书,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;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:信阳工程职业学院;证书种类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;学历层次:专科(高职)。

第二章  组织机构及职责

第八条 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,负责制定招生章程、招生工作方案,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,讨论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。

第九条 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,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,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,编制招生计划、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,处理招生日常工作。

第十条 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,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:0376—4956998。

第三章  招生对象及计划

第十一条 招生对象为具有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。

第十二条 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,综合考虑各省(区、市)生源结构和质量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、毕业生就业质量及就业去向等因素,结合我校办学特色,制定分省、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
第十三条 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相关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,及时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。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份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。

第四章  录取规则

第十四条 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

第十五条 录取规则:

1.普通类专业: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录取政策。在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,如不服从专业调剂,对其作退档处理。

2.艺术类专业:仅面向河南省招生,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,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。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本校歌舞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声乐类和舞蹈类考生;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在普通高职(专科)批进行招生,并单独设置专业组。

第十六条 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及外语语种;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,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
第十七条 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、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的加分项目,我校予以认可。

第十八条 录取结束后,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,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录取结果,接受考生查询。

第五章  奖助学金设置

第十九条 奖助措施

奖学金:国家奖学金10000元/生·年,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;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/生·年,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;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/生·年,二等奖学金1000元/生·年,三等奖学金500元/生·年。

助学贷款:开通国家助学贷款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所在地县(区)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。

助学金:国家助学金分为特殊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三个等级,分别为4700元/生·年、3700元/生·年、2700元/生·年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;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/生·年。

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: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,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,最高为20000元/生·年;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,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,最高为20000元/生·年。

勤工助学: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,在学校图书馆、实训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,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。

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其他

第二十条 学费:人物形象设计和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学费为9800元/学年,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12000元/学年,歌舞表演专业为15000元/学年,其他专业为13000元/学年。

第二十一条 住宿费标准为: 4人间1500元/学年·生,6人间1200元/学年·生。

第二十二条 新生入学后,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。经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第七章附则

第二十三条 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。

第二十四条 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
第二十五条 招生咨询方式:
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xygczyxy.com

微信公众号:xygczyxy

招生信箱:xygczyxyzb@163.com

传真:0376—4277988  邮编:465200

招生QQ群:432138179

咨询电话:0376-4956288、4956766、4956788

第二十六条 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2026年4月16日

附件:信阳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专业信息表

专业名称

专业代码

类型

培养类型

学制

师范

艺术

中外合作办学

招生人数

所属学科门类

学费(元/年)

招考方向

备注

智能机电技术

4603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工业机器人技术

460305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无人机应用技术

460609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智能智造装备技术

460201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云计算技术应用

510206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人工智能技术应用

510209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信息安全技术应用

510207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数字媒体技术

510204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

430104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汽车电子技术

460703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4607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风力发电工程技术

4303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纺织机电技术

480410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现代纺织技术

480401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服装设计与工艺

4804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纺织品检验与贸易

480411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9800

 

 

跨境电子商务

5307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2000

 

 

歌舞表演

550206

普通

全日制

3

艺术类

15000

声乐

 

歌舞表演

550206

普通

全日制

3

艺术类

15000

舞蹈

 

康复工程技术

490215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人物形象设计

550117

普通

全日制

3

艺术类

9800

 

普通高职(专科)录取

信阳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

2026-05-15 14:16:46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规范学校招生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6〕1号)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学〔2026〕95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学校全称:信阳工程职业学院。

第三条 办学类型: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。

第四条 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。

第五条 学校办学地址:信阳市固始县学院路1号。

第六条 学校概况:学校是2024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在教育部备案的民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。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有智能机电技术、工业机器人技术、无人机应用技术、智能制造装备技术、云计算技术应用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、数字媒体技术、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、汽车电子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风力发电工程技术、纺织机电技术、现代纺织技术、服装设计与工艺、纺织品检验与贸易、跨境电子商务、歌舞表演、康复工程技术和人物形象设计等20个专业。

第七条 毕业颁证: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。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符合毕业条件者,颁发相应学历证书,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;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:信阳工程职业学院;证书种类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;学历层次:专科(高职)。

第二章  组织机构及职责

第八条 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,负责制定招生章程、招生工作方案,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,讨论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。

第九条 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,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,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,编制招生计划、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,处理招生日常工作。

第十条 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,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,监督举报电话:0376—4956998。

第三章  招生对象及计划

第十一条 招生对象为具有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。

第十二条 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,综合考虑各省(区、市)生源结构和质量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、毕业生就业质量及就业去向等因素,结合我校办学特色,制定分省、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
第十三条 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相关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,及时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。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份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。

第四章  录取规则

第十四条 学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

第十五条 录取规则:

1.普通类专业: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录取政策。在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,如不服从专业调剂,对其作退档处理。

2.艺术类专业:仅面向河南省招生,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,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。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按照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依据各专业计划,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本校歌舞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声乐类和舞蹈类考生;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在普通高职(专科)批进行招生,并单独设置专业组。

第十六条 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及外语语种;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,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
第十七条 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、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的加分项目,我校予以认可。

第十八条 录取结束后,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,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录取结果,接受考生查询。

第五章  奖助学金设置

第十九条 奖助措施

奖学金:国家奖学金10000元/生·年,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;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/生·年,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;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/生·年,二等奖学金1000元/生·年,三等奖学金500元/生·年。

助学贷款:开通国家助学贷款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所在地县(区)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。

助学金:国家助学金分为特殊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三个等级,分别为4700元/生·年、3700元/生·年、2700元/生·年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;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/生·年。

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: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,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,最高为20000元/生·年;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,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,最高为20000元/生·年。

勤工助学: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,在学校图书馆、实训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,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。

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其他

第二十条 学费:人物形象设计和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学费为9800元/学年,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12000元/学年,歌舞表演专业为15000元/学年,其他专业为13000元/学年。

第二十一条 住宿费标准为: 4人间1500元/学年·生,6人间1200元/学年·生。

第二十二条 新生入学后,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。经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第七章附则

第二十三条 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。

第二十四条 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
第二十五条 招生咨询方式:
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xygczyxy.com

微信公众号:xygczyxy

招生信箱:xygczyxyzb@163.com

传真:0376—4277988  邮编:465200

招生QQ群:432138179

咨询电话:0376-4956288、4956766、4956788

第二十六条 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2026年4月16日

附件:信阳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专业信息表

专业名称

专业代码

类型

培养类型

学制

师范

艺术

中外合作办学

招生人数

所属学科门类

学费(元/年)

招考方向

备注

智能机电技术

4603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工业机器人技术

460305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无人机应用技术

460609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智能智造装备技术

460201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云计算技术应用

510206

普通

全日制

3

-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人工智能技术应用

510209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信息安全技术应用

510207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数字媒体技术

510204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

430104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汽车电子技术

460703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4607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风力发电工程技术

4303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纺织机电技术

480410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现代纺织技术

480401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服装设计与工艺

4804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纺织品检验与贸易

480411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9800

 

 

跨境电子商务

530702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2000

 

 

歌舞表演

550206

普通

全日制

3

艺术类

15000

声乐

 

歌舞表演

550206

普通

全日制

3

艺术类

15000

舞蹈

 

康复工程技术

490215

普通

全日制

3

理工类

13000

 

 

人物形象设计

550117

普通

全日制

3

艺术类

9800

 

普通高职(专科)录取